各中层单位党组织:
现就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安排,抓好落实:
1.扎实落实支部主题党日“第一议题”。各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第一议题”(本次学习内容见附件1),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2.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2023年第22期《求是》杂志(11月16日出版)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署名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学习相关内容精神(附件2)。
3.学习党费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年度党费收缴工作。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标准,规范党费交纳程序,引导全体党员强化党员意识,铭记党员身份,主动交纳党费,于12月29日前完成好本年度党费收缴工作。
4.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党员信息统计是做好学校基层党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中层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注重数据准确严谨,对照党员信息统计注意事项(附件3)认真填写党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内含4个附表),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第四季度党员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5815745@qq.com(周航),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明德楼433办公室。
5.深化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积极开展党员下沉活动。各中层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孝感市委、市政府关于“五城同创”的工作部署,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包保责任区文明创建的党员干部下沉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孝感市城市创建工作市、区领导包保城区主要街道(办事处)划分调整表〉等的通知》(孝创办发 〔2023〕3号)精神,学校包保路段调整为:(1)交通大道路段(航空路到红光街之间);(2)航空路路段(学院路到交通大道之间)。开展活动前请向宣传部王珺同志报备,联系电话:13986500832)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2日